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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办辽河组督导检查盘锦市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223

              2017年12月20日至21日,省河长办辽河组组长吴林一行2人市河长办有关同志陪同下,对我市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省河长办辽河组主要对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及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考核办法、河长履职情况等十个方面进行检查。首先,辽河组听取了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卢志臣关于我市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向省河长办辽河组介绍了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随后省河长办辽河组查看了我市市、县(区、经济区)、乡(镇、街道)河长制内业资料和河长制公示牌设立情况。

  吴林丰组长对我市积极推进和高质量完成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起点高、力度大、效果好,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

       我市将按照省河长办要求,稳步扎实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和细化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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