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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第5次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257
  12月15日,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召开2017年第5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视频会,强调各地要严格对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认真核实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
  周学文指出,第4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以来,各地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速。截至12月1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四级河长达31万名,村级河长近61万名;县级及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中央要求出台的六项制度,省级层面全部出台。各地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垃圾河、黑臭河,“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持续推进,一些地方河湖面貌逐步改善。
  周学文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八方面工作,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一是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严格按照本省份出台的验收办法,把重点放在县、乡两级,扎实做好河长制验收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二是着力抓好中期评估,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开展自评估和全面核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按时提交高质量评估成果。三是做好年度总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向水利部、环保部报送上一年度贯彻落实情况。四是抓好湖长制工作,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确保中央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结合河湖特点和突出问题,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执法活动。六是加强河湖生态水量管理,将保障生态水量纳入河长湖长工作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实施工作方案,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水量。七是认真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家底,找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河湖、逐段分解落实各级河长湖长整改责任,确保规范整治取得实效。八是做好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工作。
  会上,水利部河长办通报了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法规司通报了全国河湖执法检查情况,水资源司通报了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河北、吉林、安徽、海南等4省作了交流发言。
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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