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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询价采购公告(1)(1)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填补涉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数据空白,建立完善涉河建设项目平台。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建设盘锦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锦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二、采购内容

1.工作要求

1)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包括政区信息、河道管理人员信息、河流信息、工程信息、参建单位信息,以及河道管理工作的流程数据等。

2)专题图制作盘锦市河道工程专题图制作,经过地图标注、地图整饰、配图优化等工作制作盘锦市河道工程专图、通过不同颜色动态区分不同工程类型及项目状态等。

3完成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建设,包含PC端和移动端。

2.后续服务

配合采购人做好平台使用服务工作如果有工作需要,提供远程在线指导服务或现场指导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3.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4.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12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三、采购资金

盘锦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预算资金16万元。

四、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事业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需通过市水利局审查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16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101117

、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日内,我局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径明    联系电话:15241722048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 

 

附件: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诚信声明

 

 

盘锦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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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盘锦市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询价采购公告(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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