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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利局全面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30 浏览次数: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水利局结合河湖长制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垃圾清理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等河湖环境问题

年初以来,市水利局次组织召开全市河湖垃圾治理工作会议,印发《盘锦市河湖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盘锦市河湖垃圾清理工作手册》,完善四级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三个调度平台、明确清理整治范围和标准、制作全市河湖垃圾治理“一张图”,成立了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和三个督导检查组,提高了各级巡查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对工作中要干什么、该怎么干进行了具体指导,明确了任务要求,推动了河湖垃圾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市、、镇街、村社区级全覆盖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巡查管理体系,按照辖区任务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巡查和垃圾清理工作全市共配备河湖垃圾治理责任人945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全面排查河湖垃圾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部署解决按照巡查到位、交办到位、整改到位、销号及时”的工作流程,促进河湖垃圾治理工作整治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3941人次,出动清理人员7730人次,运输车辆1248台次,清理河湖垃圾6802.7立方米。通过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落实了属地管理、水岸同治、就地清漂、及时清运的工作原则,确保了河道垃圾时时有人查、时时有人管、时时有人清,保证了水面无垃圾、岸边无脏乱差现象,形成了“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极大推动了河湖垃圾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保证了汛期河道行洪畅通,促进了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了沿河居民保护河湖环境的思想意识,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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