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2024年盘锦市大中河流防洪风险 隐患排查询价采购公告

为全面掌握盘锦市大中河流防洪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堤防、水工构筑物、穿堤管线、险工险段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完成大中河流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盘锦市大中河流防洪风险隐患排查

二、采购内容

1.2023年468个防洪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复核销号。包括堤防不达标的完成情况、堤防不封闭路口整改情况、穿堤管线整改情况、穿堤水工构筑物隐患整改情况砂堤砂基治理情况险工护岸治理情况堤脚串沟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销号。

2.2024年防洪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西沙河等大中河流现状存在的防洪风险隐患点。一是对大中型河流263公里堤防基本情况及达标状况进行排查;二是对堤防不封闭路口现状情况进行排查三是对堤防穿堤管线位置穿堤方式、高程、是否在设计水位以下等情况进行排查;四是对118座穿堤水工构筑物隐患进行排查穿堤建筑物现状、位置、闸门是否存在渗漏;五是对砂堤砂基情况进行排查;六是对61处险工护岸现状运行情况及治理计划进行排查七是对堤脚串沟现状情况进行排查八是对历史险情现状情况进行排查九是对高速与堤防交叉处情况进行排查

三、采购资金

2024年盘锦市应急度汛资金16.7万元

四、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16.7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3117:00。

六、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中心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军

联系电话:15642704802  

 

附件:2023年防洪风险隐患台账

 

 

盘锦市水利局

2024年5月23日

2024年盘锦市大中河流防洪风险隐患排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5).docx

2023年防洪风险隐患台账.xlsx

响应文件(1).doc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4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下一篇: 盘锦市盘山县旧绕阳河河道堤防安全鉴定和堤防修复方案编制询价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