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top_img.png

水利部召开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235
    10月25日,水利部召开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典型经验,分析研判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水利部第二次督导检查和第二次月推进会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会议确定的任务,对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周学文指出,目前,全部的市级、95%的县级和92%的乡级方案已印发实施,较上个月分别提升了5个百分点、6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国新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约2万名,河长数量近27万;全国94%的市级、88%的县级已设置了河长办,较上个月分别增加了10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其中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中央和水利部要求出台的六项配套制度,已有22个省份全部出台,5个省份出台了5项,进度明显加快;全国330名省级河长中已有501人次进行了巡河,其中省级主要负责人94人次巡河。各地在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周学文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距离年底仅有两个月的时间,对照各地提出的目标和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周学文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细化实化有关工作,确保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如期实现。水利部近期将启动开展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填报、核实基础数据表,确保基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实在在开展自评估工作。各地要主动总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并及时上报水利部河长办;根据河长制工作进展,提早谋划今后河长制工作计划;结合“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制定,将河长制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河段上,更加精准地实施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专项行动,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周学文还对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切实提高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与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高度重视检查成果的应用。
    会上,水利部河长办通报了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通报了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总体安排,水资源司通报了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山东、河南、湖北等3省作了交流发言。
    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65号

联系电话:0427-2823992/231005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