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top_img.png

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242
    2017年10月24日上午,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在大洼区水利局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办主任宗克昌主持。
    会上,市河长办副主任赵宝海向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了2017年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目前,市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比照省级模式设立,全市所辖6个县、区(经济区)、54个乡(镇、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段长已全部设立完成;按照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精神,组建了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经济区)河长办比照市级模式由各县级政府发文组建,从水利系统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河长办日常事务工作。市、县、乡河长制工作方案均通过本级政府会议批准制定并印发,全市河长制工作实现了行政区域全覆盖。河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形成初稿,计划按各成员单位意见修改后10月底前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执行。“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同时建立并完善“一河一档”,计划在河长制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全面建立完成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同时,赵宝海副主任还对年底前其他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市河长办工作人员将河长制有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向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了解释,并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
    最后,市河长办主任宗克昌作了讲话。他强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首先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要明确河长制定位;二要明确河长制治理体系;三要明确河长制工作目标。其次明确任务,主动担当。重点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加大河流生态管理和保护力度。第三,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扩大河长制宣传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市河长办15家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经济区)河长办主任、市河长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65号

联系电话:0427-2823992/231005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