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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办会同国家旅游局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目前我国正值汛期,暑期旺季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等异常天气影响,山区、滨海、河岸等景区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台风暴潮、积水等洪涝灾害,严重威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家防总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近日,国家防办会同国家旅游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委(局)以及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安排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提出六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度汛工作。各地防指、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各地防指、旅游部门要主动协调安监、林业、质监、国土、体育等有关部门,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制度。三是细化落实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各地防指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细化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四是加强防汛检查,加大隐患防控。各地防指、旅游部门要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加强山区、河岸等景区山洪、泥石流、低洼易积水区等洪涝风险区域的隐患排查。五是强化应急机制,加强处置能力。各地防指、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六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公共服务。各地防指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加强游客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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