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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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我局已于2024年9月20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544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 97%,林草覆盖率7.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7720元
二、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及管理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压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管控,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与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利用及土石方挖填平衡。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因)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弃渣场增设
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如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有关情形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如项目需新设弃渣场,应先征得所在地县(区)般人民政府或其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同意,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有关条件的,应当在奔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要求
自主验收由你公司依据相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开展。你公司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愈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