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质量管理
- 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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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文件精神,根据《盘锦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按照市水利局“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兴隆台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质安办继续推进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活动。
2024年4月10日上午,潘波副主任带领中心质安办人员对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工程目前正处于石笼护坡施工阶段,在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体系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有工作人员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牌、没有监理旁站监督及安全负责人员指挥施工等问题,已通知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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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无小事,防范应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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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细节把控,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