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处罚决定
-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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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7164843620
法定代表人:李忠兴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立案调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超许可取水一案。2024年3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盘水罚决字〔2024〕第004号)。由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单位决定撤销已作出并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盘水罚决字〔2024〕第004号)。
盘锦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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