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周伟山召开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会议
为深入贯彻副省长霍步刚在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水利部、松辽委及省河长办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推进落实省总河长令及任务书部署安排。副市长周伟山于10月23日下午召开盘锦市河长办工作会议,各县区河长办主任、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高效落实河湖岸线整治行动。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5号)》《盘锦市总河长令(第6号)》,结合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明确整治范围、明晰清理整治对象、依法依规清理整治、严格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并将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二要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找准坐标、靶向施策,对标对表省河长制考核内容,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争先进位。
会议要求,要有序推进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系统掌握河湖健康状态。按照《辽宁省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启动我市幸福河湖评选创建工作。
编辑:孙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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