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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水利通报2023年(第8期)总第104期

 

 

 

盘锦水利通报

 

 

2023年第8期(总第104期)

 盘锦市水利局                      2023年910

 

2023年8月份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月报

 

 

一、全市质量与安全监督总体工作…………………………2

二、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4

三、工程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情况 ………………………10

四、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意见 ……………………………21

 

一、全市质量与安全监督总体工作

(一)市本级

1.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对大洼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对盘山县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直补资金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稽察整改复查。

2.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对双台子区陆家镇新农村水毁水闸新建修复工程、双台子区陆家镇新农村水毁渠道维修加固工程,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兴海街道农田道路建设工程、大洼区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盘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铁西排水泵站新建工程、盘山县西沙河(沙河铺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共7个项目进行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效果和质量监督履职巡查等多方面评分。

3.召开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补充完善隐患排查清单。

(二)盘山县

1.新开工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制定了盘山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对该工程的质量体系、质量行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备,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2.开展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

贯彻和落实省、市水利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文件精神,对水利系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组织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培训、研讨活动。

3.积极完成质量考评问题整改工作。

(三)双台子区

1.迎接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的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区质量监督办公室积极协调各参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要求期限内将整改回复上报市水利局。

2.对双台子区2022年陆家镇水厂维修改造工程和盘锦市双台子区2022年陆家镇新农村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3.对双台子区2022年陆家镇水厂维修改造工程和双台子区2022年陆家镇新农村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四)兴隆台区

1.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为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继续对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质量与安全抽查工作。

2.对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目前该主体工程已经完工。

(五)大洼区

1.对大洼区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大洼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大洼区2021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三次)等在建工程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

2.检查在建工程和未验收工程的内业资料完成情况。配合市监督站的检查指导工作。

3.根据市水利局对大洼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二、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本月,市直项目法人及各县、区质量监督安全机构均按要求上报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月报。月报报送范围为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类别包括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灌区(含泵站)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应急工程、水土保持和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等8类。共上报工程57项,其中7项工程正在施工,4项工程处于停工状态,31项工程已完工,15项工程已做单位以上验收。详见表1、表2、表3。

 

 

 

 

 

 

 

 

        

      

     

 

  

三、工程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情况

本月共有7项工程开展了质量检测。其中大洼区3、双台子2项,盘山县2项,检测结果均为合格15项工程已做单位工程以上验收,其质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详见表4。

本月共评112个单元工程,其中优良单元工程109个,优良率97.3%累计评定单元工程9469个,优良单元工程8370个,单元工程优良率88.4%。详见表5。

 

 

 

 

 

 

 

 

 

 

 

 

 

 

 

 

 

 

 

 

 

 

 

 

 

 

 

 

 

 

 

 

 

四、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意见 

1.县区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工程报表的统计和校核工作,提高数据准确率,避免出现重复修改现象。

2.已完工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及时开展验收工作。

3.防汛期间,项目法人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期间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安全,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4.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在汛期结束后做好汛后复工的准备工作。

5.相关项目法人要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在考评和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参建单位做好整改回复,并将整改材料按期限要求报送至盘锦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统计编辑:朱冰     审核:齐士强)

分送:局党组成员,局机关相关科室

      县(区)水利局,市水利服务中心

 盘锦市水利局                     2023年9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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