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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集水利工程项目稽察专家工作的通知

充实水利工程项目稽查专家队伍,优化专家专业结构,更好的服务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专家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9月20日。

、入选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服从管理;

2.长期从事投资计划与进度管理、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6项工作,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具备满足稽察外业工作需要的条件每年能按要求完成稽察任务;

4.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相当专业水平

5.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相关管理工作;

6.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7.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电脑系统办公。

、推荐(申报)方式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稽察专家的推荐工作,把本地区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水利事业专家推荐到市级稽察工作中来;

(二)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可以自愿申请(在职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直接向市水利局申报;

(三)稽察专家需填写水利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专家的审核把关,推荐单位应明确推荐意见,并在申报表上盖章,专家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统一提交至市水利局,同时将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领域有重要贡献或较高声誉的专家,市水利局将予以特邀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直接入选。

水利部或者省水利厅水利工程稽察专家库的,可免于审核直接入选市级专家库

、其它事项

(一)本次专家征集长期有效,经审核通过后准予开展稽察工作的,应合理安排个人时间,积极参与稽察任务,在职人员应在不影响所在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向单位报告请假。水利工程项目稽察工作开展前,在抽取的稽察专家中选一名同志担任稽察组长。

(二)市水利局将统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将作为盘锦市水利工程项目稽察专家库专家人选,通过市水利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市水利局水里工程项目稽察专家库。

(三)从2024年起,每年6月-9月为专家申报入库时间,申报条件以此文件要求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稽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使用:不服从稽察工作安排的;稽察工作出现严重疏漏、失误的;泄露国家、被稽察单位秘密,损害国家、被稽察单位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稽察过程中存在过错被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稽察工作的;其他不适合继续履行稽察工作职责的。

联系人:李帅  15142756569  670016

电子邮箱:pjsjgk@163.com

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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