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水利局防洪影响 评价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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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专家库管理,提升水行政审批工作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洪影响评价专家进入市级防洪影响评价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入库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非公务员或非参公管理人员(已退休人员除外);
(二)专业要求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需具备水工、水文、金属结构、地质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审核—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1.专家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对要求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1)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审核: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小组,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已聘为水利部或者省水利厅相关专家库专家的,凭有效期内的聘书可免于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市水利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专家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任为市水利局防洪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于9月3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电子邮箱:SSLJHZ11@126.com;申报材料经预审通过后,市水利局审查组将联系申请人提交相关原件进行核验。
联系人:孙径明
联系电话:15241722048
盘锦市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