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准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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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式服装
和标志询价采购公告
为保障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按照《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司〔2021〕81号)要求,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要求,采购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14套(具体标准见附件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48902元
4.最高限价:48902元
5.采购需求:满足制式服装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25天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并取得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有相关供应经验;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 份,电子文档1份。(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五、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5月11日17:00。
六、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单位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秋 联系电话:13942730007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泰山北路151号双兴水利管理处五楼
附件:1.询价响应文书
2.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准明细
盘锦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