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水利局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投稿
- 发布日期: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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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至12日盘山县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和规章制度等规定,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要求,结合辽水建管〔2022〕66号,制定并印发《2023年盘山县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办法》,检查了2023年全县水利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是否制定并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由盘山县水利局建设管理股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水利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如下共性问题: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时,报备资料不全,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字不全,签订不完善;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缺乏针对性;施工现场设置质量责任公示牌内容不全;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信息不全。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盘山县水利局继续加大力度对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情况、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公示牌设置情况、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已竣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标识设置情况,对于在建水利工程或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水利工程,如果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出现恶劣社会影响的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水利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将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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