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总河长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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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我市召开总河长工作会议,专题总结部署河长制有关工作。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王炳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邢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治水兴水的具体行动。要切实增强新时代治水管河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从今年的防汛工作中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持续推动河长制深入落实和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节水意识,提升设施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持续利用。要加强水生态修复,强化辽河凌河封育区管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工作与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机融合,全力打造最优生态系统。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深入开展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严禁重污染项目落地,加快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提高截污、治污、清污能力水平。要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升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水平,提高水库安全度汛保障能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完善党政领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条抓块保的工作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多措并举提升各级责任人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推动河流管护工作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要建立健全河库日常监管巡查机制、“河长+”协作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从制度层面和源头上加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要严格考核奖惩,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河长制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河长制,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会议通报了2021年盘锦市河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宣读了《盘锦市总河长令(第5号)》。
市级副总河长、河长,各县区总河长,市(中、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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