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及本级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跨县区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指导全市水资源监测工作。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55.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40.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1%。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13.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59%。主要是上年尚未支付的项目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75.5万元,增加8.9%,主要原因:主要是水利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7245.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4.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2万元,资本性支出4.99万元。
2.项目支出4940.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19%。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12.93万元,增长 46.8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6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00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7万元,项目支出4108.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3.5万元,增长109.77%,主要原因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9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占0.31% ;农林水支出4143.11万元,占97.96%;住房保障支出21.68万元,占0.51%,其他支出7.3万元,占0.17%。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6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9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18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12万元。
3.农林水支出4143.11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366.8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326.47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59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78万元,防汛1646.73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01.4万元,其他水利支出64.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6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其他支出7.36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7.36万元,涉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 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3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水利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车审核监督使用率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任何团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2021年和2020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镜)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支出事项和用途;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支出事项和用途。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2020年、2021年无公务接待事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车审核监督使用率降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65万元、津贴补贴73.48万元、奖金12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6万元、职业年金5.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医疗费0.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1万元、退休费8.15万元、住房公积金21.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0.56万元、会议费1.53万元、劳务费3.26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3.7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1万元,比上年减少3.53万元,降低92.0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3.71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租赁费0.56万元,会议费1.53劳务费3.26万元,工会经费3.7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2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越野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6万元,自评得分100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576万元,自评平均得分100分。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部门(单位)组织对“应急抢险度汛”项目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河道、水库险工险段处理。 0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0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汛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管员工作补助经费年初预算1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水管员工作补助。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全市315名水管员工作补助。02:产出指标>时效指标>2020年底前补助完成。 0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水管员尽职尽责,保障农村水利工程正常发挥效益。
(2)“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费”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审查的生产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率。 0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审查的生产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率。 03: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保护生产建设类项目周边生态。
(3)“应急抢险度汛”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目标: 全市应急度汛工程建设,保证河道度汛安全。 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河道、水库险工险段处理。0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0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汛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河长制工作费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目标:保障河长制办公室正常运转,完成河长制全年工作任务。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10条河流一河一档建立和管理。0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工作质量达到省里验收标准。03:效益指标>生态效益>逐步改善全市河流水环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XXX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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