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严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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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随着人员流动,疫情发生跨地区外溢,波及范围广,传播风险增大。为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坚实防线,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通告如下:
一、凡域外来(返)盘人员,务必提前24小时主动通过微信小程序“E盘锦”向目的地社区(村)如实报备,同时需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一律落实落地即检。对从各交通出入口入盘人群,在交通出入口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落地即检的人员,务必在入盘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即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均需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对7日内有域外行程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7日内无域外行程人员,需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整改。
四、凡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查验人员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由会议(活动)主办方研判后确定是否参加会议(活动)。
请广大市民朋友全面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因违反防疫规定或未落实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场所)及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