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节能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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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助力全省社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向全省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公共机构要做到:一、倡导绿色发展,肩负节能责任。全省各类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聚焦高质量完成节能工作目标,自觉肩负起节能工作责任,成为推动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宣传者,争做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组织者和监督者。二、推动节能改造,增强节能意识。新建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和能耗限额设计建造,推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加大推动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节能改造。增强节能意识,学习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法规政策,掌握节能管理基本规律和基础知识,开展组织绿色发展学习培训交流,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单位文化。三、优先绿色采购,支持绿色发展全省各类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的绿色产品,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推广使用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停止采购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发挥对社会开展绿色消费的推动引领作用。四、加强公车管理,普及新能源汽车全省各类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使用、维修、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燃油消耗定额管理考核,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规定,建立公务用车登记管理台账。公务用车需要更新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五、切实精文减会,推行绿色办公全省各类公共机构要制定控制公务活动数量和规模管理制度,统筹设计规划用能管理,研究制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措施制度,提倡大型活动开展碳中和。能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办理完成的公务活动,应选择视频会议、电话,减少文电数量及现场会次数。起草公务文件应做到言简意赅、符合公务规范标准,要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实行纸张双面打印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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