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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盘锦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盘委发〔2021〕13号)和《盘锦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工作措施》(盘委发〔2021〕14号)等要求,深入推进盘锦市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制责任全面落实。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好第一职责。二是落实法治工作责任。为加强法治建设力量,调整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召开全市水利工作暨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常态化抓好风险防控,重要节日期间,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紧盯“四风”工作,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法纪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二)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一是强化综合法律学习。局党组依托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会议培训、网络教学、课外自学等平台和载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组织干部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结合水利职责职能和业务特点,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二是强化专业法律学习。为全面推进我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我市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6月,在全局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学习月”系列活动。由局科室骨干开设讲坛,解读专业法律法规,先后进行8场次。学习了《防汛条例》、《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年初制定了盘锦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3月,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群发宣传短信,制作水利法规与治水成效宣传展板,开展“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5月,开展“盘锦市节水条例”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定点宣传、分发宣传材料、编发短信、走访管理服务对象、悬挂横幅、LED视频等形式,有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宣传覆盖面。12月,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新时代水利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营造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试卷测评活动,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三)法制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全面提高执法水平。8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由局领导带头参加考试,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10人,进一步扩大了全市执法人员名单库,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与单位法律顾问的联系,积极获取法律知识支援,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方案,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汇聚水生态司法保护强大合力。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认真遵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有理有据,且履行法定告知程序,依法依规及时结案。三是全面加强文件监管。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信息依法公开。

(四)法制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认真梳理审批权责清单,精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模式、优化服务,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提速增效。二是依法简化许可环节。主动简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事项,我局在审批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时同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与审批系统连接,实现取水许可相关业务“一网通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解不充分,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紧迫感、责任感不强;二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不清晰,重大决策程序不清晰,法律顾问联系不紧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三是水政执法队伍管理体制问题,多数执法人员为兼职干部,尤其是既懂得法律政策,又通晓水利行业知识的执法人员极少,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健全。主要原因:一是学习不深刻;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同任务,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的要求不到位;三是人员编制,专业背景,基础保障不完善。

三、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抓好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机制,推进法律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积极开展和参与法治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细化明确各项工作制度,做好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加强资产管理及预算控制,落实行政决策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安全、执法、信访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行业发展科学有序进行。完善信访工作与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方式对接机制、信访终结机制,切实把矛盾问题圆满解决,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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