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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河长、副市长潘元松对辽河开展第四季度巡河检查

12月27日,市级河长、副市长潘元松对分管河流辽河开展第四季度巡河工作,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巡河检查。

潘元松一行重点对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兴海街道、曙光街道水利部遥感、松辽委暗访反馈的5处疑似“四乱”问题进行实地检查。此次上级反馈的5处问题,其中4处经核查为违建房屋问题,1处为历史遗留问题,兴隆台区针对整改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区级河长亲自挂率、亲自部署,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快速行动,积极组织基层河长和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强化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对确需清理的违建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在整改时限内逐项清理整治,高标准完成了阶段性整改工作,攻坚成效显著。在对问题点位实地检查后,潘元松对兴隆台区“清四乱”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持续将河湖“清四乱”工作深入推进。

潘元松指出,全市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辽河各级河长主动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自觉,坚持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河长制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自加压力,主动作为,一批过去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河湖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辽河河道面貌逐步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辽河魅力风光不断呈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高,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为生态盘锦、美丽盘锦注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

潘元松强调,当前辽河在封育区管理、“四乱”整治、水

污染防治等方面还有部分问题急待破解,各级河长要敢于较真碰硬、勇于直面问题、善于攻克难题,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力守护好辽河生态资源,为母亲河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交出我们这批现任河长的合格答卷。潘元松要求,各河长制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各级河长攻坚克难,要以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为各级河长推进整改助威保驾,各级河湖警长、河道检察长在日常工作中要与各级河长加强信息沟通,充分了解各级河长的攻坚需求,在法治服务和执法衔接方面提供有效保障,做到戮力同心、密切协作、并肩作战、合力攻坚,为早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辽河生态愿景做出应有的贡献。

巡河期间,潘元松通过无人机巡航对河道周边环境和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河道防火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兴隆台区委常委、副区长宋伟峰,兴隆台区河长办、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巡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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