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总河长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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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我市召开2021年度总河长会议,全面总结我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汤方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暗访督导、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建立,水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有效模式,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保证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重大成果。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提高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确保“清四乱”攻坚行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行业指导督导,推进样板河湖建设。要加强水资源保护,齐心协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要将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工作与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机融合,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执法、联合水质监测、信息共享等措施,落实跨界河流管护,推动区域间联防联治。要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利用法律监督手段全力助推河长制落实。会议传达了《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辽宁省总河长令(第3号)》,宣读了《盘锦市总河长令(第4号)》,通报了2020年盘锦市河长制考核结果。
市级副总河长、河长,各县区总河长,市(中、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