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河长、副市长潘元松开展春季巡河检查
- 发布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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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市级河长、副市长潘元松同志在市直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对分管市级重点河流辽河开展春季巡河检查。
潘元松同志先后前往辽河右岸双台子区谷家排水站段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对谷家湿地生态修复、河道防火、设施农业和水产养殖实施排查、河道垃圾清理、四乱整治、污水厂运行和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潘元松同志现场听取区河长办和区农业中心负责同志汇报谷家湿地公园水质提升项目情况。他对双台子区环保部门争取1.4亿项目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双台子区要抓住辽河治理的机会积极对上争取政策,他指出,十四五期间城市布局将发生重大改变,一定要把握好机会,通过辽河国家公园建设改变我市的城市面貌。
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实地检查污水厂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时,他对第二污水厂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优于全市指标,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予以赞赏。他提出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他建议经过处理后的达标水应该充分利用,可用于农业用水、景观绿化等。
离开双台子区后,潘元松同志前往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裴家村段,现场听取了区级河长关于兴隆台区水产养殖设施排查、河道防火、垃圾清理和四乱整治情况汇报后,他强调,兴隆台区要在保护湿地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结合辽河国家公园建设,积极申报项目,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具有示范意义。
最后潘元松同志前往大洼区新兴镇曙光大桥段,检查国考水质断面达标、河道垃圾清理、清四乱情况。区级河长和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进行汇报,大洼区国考水质断面指标全部达标,并且合理利用菌剂生产企业处理污水,降低运行成本。他指出大洼区要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强探索新的污水处理方式,既有利于节水和环保,又能对财政起到一定补充。
市河长办、市卫健委、市公安局(河湖警长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巡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