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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274

3月13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2020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市警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报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讨论研究《盘锦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盘锦市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市级副总河长、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贾洪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河长办主任、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我市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湖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二是《关于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盘锦市总河长令第3号)既定目标圆满完成,我市国考和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首次实现年度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列全国地级以上城市21名;三是河湖治理保护基层短板不断补强,河湖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市河长办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会议要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盯紧目标,抓住关键,坚决打赢美丽河湖建设攻坚战。一是要强化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各县区、各部门、各级河长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保证巡河频次的基础上提升巡河质量,召开专题会议和组织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发现问题和推进问题解决作为河长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河湖治理保护“一河(湖)一策”方案和建设样板河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实现2021年河湖治理保护目标,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步入长效化轨道。二是要持续夯实基础性工作。要不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优化各级河长办机构,抓紧配齐人员,有效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各级河长办要及时更新各级河长湖长及其负责河湖信息,同时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新任职河长湖长能够迅速进入角色,决不能出现空档期。要加大美丽河湖治理和宣传力度,注重打造样板河湖、树立示范河长等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众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要全面加强河湖生态建设。完成全部10—50平方公里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与之前的划定成果形成全市一张图,同步开展界桩界碑埋设工作,使河湖管理范围更加明晰,一目了然。针对水利部进驻式暗访、松辽委和省明查暗访、自身排查发现的“四乱”问题,各地要态度坚决、整改到位,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销号。继续抓好辽凌河退耕封育工作,巩固河道封育成果和全面核实封育面积,务必做到要封得住、管的严、数字准,坚决杜绝偷种、抢种、放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快推进实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抓好辽河干流盘锦段防洪提升工程。四是要继续加大河湖水污染防治力度。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加快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启动辽河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偷排直排;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行之有效、落地落实,保障枯水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全力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成果。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这要求我们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实现河湖水环境状态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科学统筹,强力推进,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扎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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