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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国土部门牵头,年底前完成!

      为推进河湖自然资源及土地调整登记确权,夯实辽河综合治理基础,我省积极开展河湖管理划界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段)、4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湖泊河湖划界。按计划,年底前我省要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全部河流划界。

    过去,因一些河湖管理范围边界不清,侵占河湖、破坏河湖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为破解此难题,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我省建立由水利和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划界工作机制,并启动河湖管理划界工作。目前的划界工作,基本实现规模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全省“一张图”。
    辽河流域内完成规模以下240条5772公里划界工作;未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流,已有209条确定了技术支持单位。省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利用已完成的划界成果,选取浑河率先开展了省级层面确权登记。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是河湖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之一。我省全面落实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完成202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批复;通过现场监理和巡查监理,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辽河流域1030个新排查“四乱”问题已处理918个。持续开展河湖垃圾清理行动,截至6月底,已清理河湖垃圾86万立方米。
    今年,我省要在巩固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生态封育成果的基础上,对辽河干流(含东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之外的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辽河干流将新增河道生态封育48.19万亩。目前,辽河干流两堤之间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之外全面实现自然封育,为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省加强生态流量调度。今年以来,组织省属5座大型水库实施生态放水,完成生态放流7452万立方米,切实保障河流生态基流,维护好水体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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