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妥善安排抗旱供调水缓解旱情
- 发布日期:2020-08-07
- 浏览次数:277
面对当前严峻的旱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针对水田抗旱调水和农村供水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平稳抗旱。
6月1日至7月30日,我市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8—9成,达到我市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第一少值。面对严峻的旱情,市防指于7月23日17时启动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7月25日,召开全市紧急抗旱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抗旱工作。7月30日下午,市防指召开全市抗旱调水工作会议,对我市第三次抗旱补水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盘山县、大洼区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抗旱重点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抗旱引水纪律,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令行禁止。
针对旱情,市防指及时向省防指进行汇报,主动与省水资源集团沟通争取到3次抗旱应急补水。6月18日,第一次争取到应急供水指标6500万立方米。7月10日,第二次争取到应急供水指标6000万立方米。7月24日,第三次争取到应急供水指标盘山灌区2500万立方米,营口灌区、大洼灌区8000万立方米。7月30日已到达盘锦市境内,较大程度地缓解我市水田干旱缺水局面。
同时,市防办会同各县区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和用水单位对用水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结合田间轻重缓急的需水实际,合理确定不同地块用水量,坚持浅水灌溉补水的原则,使有限的水量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利用回归水,提高多次利用率,对各防潮闸采取止水防漏的措施,防止淡水外流和咸水倒灌。尽量扼制旱情持续加剧。农村供水情况方面,目前,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市级农村安全饮水三项制度已全部建立并落实到位,县级三项制度和三项责任正在积极落实。旱情期间,我市农村保证了24小时供水,没有出现饮水安全问题。
上一篇:
盘山县完成各排灌站点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下一篇:
我市全面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