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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审查会在沈阳召开

6月11日至12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组织召开营口、盘山、凌海、东港、灯塔等5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审查会。

会议听取了相关设计单位的工作汇报,专家组按照《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复核技术要点》等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地上报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附表、附图等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进行了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尽快组织设计单位在2周内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王成军,省发改委农经处,省水利厅规计处、水资源处、农水处、审核中心负责同志和专家,相关市(县)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灌区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共计110余人参加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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