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辽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
- 发布日期: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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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6日起,辽河流域正式进入为期两个半月的禁渔期。我市积极贯彻《渔业法》相关规定,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将开展辽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渔船按照规定休渔,实现内陆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我市将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辽河流域禁渔政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禁渔渔船台账,实施“定人联船”,掌握所辖渔船动态。组织水上、陆上禁渔巡回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确保禁渔秩序平稳。适时组织执法联动活动和联合交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娱乐性垂钓行为不再纳入执法范围。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机构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执法行动安排,在总结首次禁渔成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行动方案。明确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对主要作业区域、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驻守检查。强化地区间执法合作、案件查处,规范案件办理,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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