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河长办制定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抓牢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年盘锦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15项具体工作任务。
《工作要点》中15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细化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长湖长制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促进各级河长湖长、河湖管理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细化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考核制度,编制印发市、县级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优化河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河长工作机构职责,有效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加快实施河道生态封育,实现全面封育;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快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边界;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监管;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日常巡查;全面强化督查督办,加强重点问题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河长通app,进一步提高河长制日常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河流治理能力,继续开展河湖“一河(湖)一档”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录入)工作,开展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推进、巩固、提升河流国控断面的水质达标,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役;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各级河长湖长及负责河湖信息,组织开展河长巡河;进一步加大河长湖长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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