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积极推进辽河干流生态封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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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盘锦市水利局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乡(镇)政府分工协作,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全力推进我市生态封育工作。印发了《盘锦市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生态封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组成工作指导组,采取市包县的方式指导各县区开展生态封育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封育任务,明析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各项封育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已发布了封育公告,召开了封育工作会议,分解了任务,盘山县正在开展摸底调查,双台子区正在对新封育区土地的面积、地类、权属等进行核实,大洼区和兴隆台区已完成了新增封育土地性质核实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督促各县区全面完成核查新老封育区土地面积、性质及权属,并登记造册,同步开展与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户签订补偿协议,按省政府的要求做到“户有协议、村有台账、乡有合同、县有档案、市有备案、省有数据”。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偷种、抢种、放牧等破坏自然封育行为,确保封育成果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