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重点任务,确保“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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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省水利厅召开了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厅长王殿武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从抓疫情防控、抓安全生产、抓重点工作三个方面,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会后,盘锦市水利局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水利局关于落实水利厅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厌倦情绪,确保防控工作不松懈,严格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服从属地管理,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及时掌握本地区水利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遇到重大突发水利事件时,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及时上报。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工程开复工前必须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人员、工地管理,尽量采取封闭管理模式。
二是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各闸、站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开展春季检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闸站蓄水、供水、排水等工作安全运行。
三是河道管理单位要加强河道巡查,做好河道防火、垃圾清理等工作。加强“两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三、全面推进当前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初稿,12月底前完成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成果印发工作。
二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风险,2月底前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建设项目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农村饮水水质、水量安全;抓紧开展农村饮水信息化管理方案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保证年底前正式运行;科学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四五”规划,制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三是推进退耕还河生态封育工作。前完成封育区土地面积、类型、权属等调查摸底工作,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与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户签订新的补偿协议,确保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落实并初步见效。
四是推进辽干防洪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明确辽干防洪提升工程各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及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提前进入工程实施准备,做好宣传及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是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辽河防洪工程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务于今年汛前完成;加快推进绕阳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太平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西部中小河流项目汛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六是推进农田水利工作。做好大中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确保按时限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底前完成2016-2019年已实施改革面积验收工作;开展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运行管理方案,全面加强灌区、泵站规范化管理;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先建后补项目库,10月底前完成2020年“先建后补”项目建设,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4月15日前完成。
七是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全力推进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市内水源调剂工程前期工作;全力落实节水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开展《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编制工作,制定2020年全市节水行动计划;强化水资源执法,切实维护全市水资源管理秩序。
八是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证移民直补资金准确按时发放;加快移民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从根源上解决移民安置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九是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落实水利综合绩效考核;狠抓奖惩问责监督,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结合防疫工作,加强巡检频次,做好河道监管;认真落实《辽宁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做好宣贯工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河长制信息平台办公、河长通软件和河长制公众号等推广使用;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基础信息录入,完成平台端口与国家、省级端口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