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关于同意益海嘉里(盘锦)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备案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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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号)的文件规定,益海嘉里(盘锦)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向我局报送的《益海嘉里(盘锦)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益海嘉里(盘锦)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益海嘉里(盘锦)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材料备案要求,同意备案,并予以公告。
盘锦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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