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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召开

  2018年11月23日,《辽宁省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召开。省人大农委立法处、省司法厅立法处、省水利厅(河长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市水利局副局长李颖首先对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向立法调研组做了详细汇报。盘锦市市、县(区)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科(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就《辽宁省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与立法调研组开展了讨论和交流。
  立法调研组对盘锦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和吸纳,把盘锦市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条例中有所体现,使条例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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