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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次数:322
         8月9日,省水利厅召开《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专家论证会。王殿武厅长、陈景才副厅长、刘大军副巡视员参加论证会。
    《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是在完成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和省外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的。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凤龙等专家对《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立法目的、立法必要性、条文的结构和层次、制度设定以及规范性、前瞻性等给予充分肯定,建议适当修改后,报省政府和省人大审议。
     厅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水政监察局、节约用水发展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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