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盘锦市市级河长潘元松在兴隆台区副总河长肖焰的陪同下巡视辽河,并在我区召开了巡河会议。会上,肖焰汇报了兴隆台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河长公示牌设立,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情况与螃蟹沟清淤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级河长潘元松对我区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对螃蟹沟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表扬,并就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
潘元松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奖励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合作,对河流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实现河流治理和管护工作常态化;各级河长要加大巡河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初步形成“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市河长办、市直责任部门、各县区河长陪同巡视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