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 发布日期: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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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我市全面部署推进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工作,尽快改变河道环境面貌,着力推进我市水生态环境工作提水平、上档次,全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与全面推行河长制相结合。各级河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坚持河道日常巡查,包村领导负责监管到位,形成常态化管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形成保护管理合力。确保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用“河长制”使河道更长治。
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河道垃圾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为此,各地将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围绕河岸无垃圾、河里无障碍、河面无漂浮的“三无”目标,全面组织开展各级河道的清理、清淤、清障“三清”专项行动,按照盘锦市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规定,河道、水库、湖泊、沟渠周边的村(居),由所在村级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按现有管理体制(水管员、保洁员等)落实巡护管理职责,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河长+村水管员+村保洁员”的巡护管理体系和“县(区、经济区)网格+乡(镇、街)网格+村(居)网格+村(居)网格员+村水管员”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各村将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在全乡范围掀起全民参与垃圾清理整治浓厚氛围,严格河道岸线内建设管理,进一步全面构建乡、村河道,水库、湖泊、沟渠环卫保洁体系,下大力气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形成“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确保水体、河道及两岸清洁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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