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top_img.png

河长制让大洼水清岸绿环境美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次数:251
      大洼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并迅速在全区落地生根,覆盖全区河湖,一幅水清河美的美丽图景正在徐徐展开……
      近年来,由于生活污水和企业恣意排放污染物,致使一些河道流域垃圾成堆,污水横流,部分河段成了城市里藏污纳垢的地方。但是这一切,从实施河长制起发生了质的改变。
      “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对域内河流直接管辖的一项工作制度。2017年,大洼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以“河长制”为有力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了关爱、珍惜、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自推行“河长制”以来,大洼区持续加大整治工程推进力度,扎实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河道垃圾5686立方米;对辽河堤段2.8公里进行生态治理,在绿化堤防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堤坝水土流失;在接官厅河北岸清除两处违章建筑,总面积510平方米;河道堤防(水库)围堤植树2万棵,修复堤防(水库)围堤植被500亩;赵圈河排总、清水河等大型河道疏浚33.43公里;完成村级水管员配置,148名水管员已到位上岗;完成河流分级管理名录编制。
      “河长制”实行以来,人们最直接的感受是“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在赵圈河排干沙现场,笔者看到河长公示牌上清楚地写着河长姓名、责任单位、位置区域、单位电话、职务等信息,以此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大洼区已制作了86块河长公示牌,细化各级河长责任,层层压实管护职责。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65号

联系电话:0427-2823992/231005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