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在盘锦召开《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12-14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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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期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与宣传等工作,12月13日,省水利厅在盘锦召开《条例》座谈会,市、县水利、环保、国土、公安、交通、林园、物价、住建、卫计、旅游、农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省水利厅法规处孙艳飞处长对《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重点进行了条文解读,省水政监察局局长程世迎专题讲解了“东水济辽工程执法”,省水务集团工程保护部部长赵林阐述了《条例》贯彻中应注意和把握的有关事项及执法的新变化、新要求、新特点,对工程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市水利局、盘山县水利局、大洼区水利局也分别做好了表态发言。
最后由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殿武做题目为“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确保生命线安全”的讲话。王殿武强调,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必须做到,一是明晰管理和保护范围是基础;二是落实相关各方责任是关键;三是管护主体责任到位是核心;四是行政公安执法是保障;五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保安全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