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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松辽委2017年第三次督导检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次数:261
    12月5日至8日,水利部松辽委副主任、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陈明率督导检查组一行4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2017年第三次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现场检查了铁岭市调兵山市长沟河、王河,铁岭县辽河、凡河,辽阳市辽阳县浑河、太子河,营口市鲅鱼圈区二道河、熊岳河,大石桥市大清河、大旱河等河道治理保护工作;在铁岭县、弓长岭区和大石桥市分别召开了市县乡各级河长、水利局(水利站)主要负责人和村长、村水管员参加的座谈会,检查了市县乡工作方案等有关资料,并就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市县政府交换了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辽宁省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亮点突出。比如,铁岭市的生态河道有基础,见成效上显著,蔡牛镇建立了垃圾管理联动机制、凡河镇建立了垃圾集中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了河道“脏乱差”问题;辽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亲自设计、调度、督查,统筹各辖区、市直相关部门职责,并经常性开展太子河、浑河等巡河工作,有效解决河流治理问题;辽阳市的“四个到位”工作扎实,制度建设有创新;弓长岭区建立了综合执法“大城管”机制;营口市的城市段治理突出,体现出生态河道特色。
    督导组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应采取工作培训、督导检查等措施,及时把河长制工作普及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把压力传导给各级河长。二是进一步明确阶段目标,坚持推进目标与实施目标同步,坚持边组建边推行、边落实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见成效。三是进一步强化节点控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提高积极性、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实际困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四是进一步解决河道侵占严重、水功能区水质超标、生态水量调度等重点难点问题,并希望我省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见河长”上多督查。各级河长巡河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多宣传、多培训、多督查、多调度。同时,做好河长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各地河长信息。二是在“见行动”上出实招。要及时把推进河长制实施的“五大行动”传导到市县,把河道治理与“五大行动”相结合,要一体化推进。三是在“见成效”上抓提升。辽河、凌河、浑河、太子河等治理已经取得的重大成效,下一步要抓提升,结合专项行动,做到在政治上主动、在惠民上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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