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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240
    11月23日,水利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水利部第三次月推进会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会议确定的任务,对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创新推进,持续加快工作进度,河长制各项工作持续加速。
    周学文指出,目前,全部的市级、99%的县级和98%的乡级方案已印发实施,县、乡级方案较上个月分别提升了4个和6个百分点,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数量超29万,较上个月新增约2万名,此外,还有村级河长近60万名;全国99%的市级、97%的县级已设置了河长办,较上个月分别增加了5个和9个百分点,其中2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中央和水利部要求出台的六项配套制度,已有27个省份全部出台;全国331名省级河长已巡河555人次,其中省级主要领导巡河113人次。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推进,探索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值得充分肯定。
    周学文强调,距离年底只剩下一个多月时间,各地要严格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间点,再梳理、再落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深挖细查找问题,加快进度补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流域机构要按照《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好第三次督导检查。
    周学文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可分为“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三个阶段,各地要根据所处阶段,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即将进入第二阶段的省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协同推进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
    周学文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基础信息填报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基础信息填报和自评估工作,基础信息填报要准确可靠,自评估要有理有据。各地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抓紧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湖长制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级湖长职责任务,以湖泊为单元科学编制“一湖一策”方案,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各地要结合中期评估,实事求是,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如实报告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分析新形势和新要求,因地制宜提出新一年工作打算,按要求报送高质量的年度报告。各地要积极配合全国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按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审核、处理、填报工作,确保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资料填报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要用好管好河长制奖补资金,获得奖补资金的省级水利部门要尽快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发挥实实在在成效。
    会上,水利部河长办通报了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水利部信息中心通报了全国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江苏、浙江、湖南、青海、河北等5省作了交流发言。
    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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