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的基石——盘锦市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30周年回睦
- 发布日期: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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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以来,在省农建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场轰轰烈烈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在鹤乡大地上拉开序幕。30年来,“大禹杯”竞赛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为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工程水利向生态水利的历史性大跨跃。
30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74.51亿元,完成土石方6.07亿立方米,出工1.21亿工日;改善灌溉面积121.5万亩,治理涝区面积135万亩,完成改扩建及配套各级各类建筑物7900座,除险加固中型水库6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19万亩,新修河道堤防长度31.75公里,加高培厚堤防长度1533.94公里新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3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03万人。
总的来说,“大禹杯”竞赛涵盖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方方面面水利工作,是综合评价一个地区水利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载体。30年来,我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之所以持久不衰,成效显著,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富民工程,是一项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性工程。我市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的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体制。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我们从最初直接用行政手段组织农民搞农田基本建设的习惯做法中解脱出来,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第一,减少收费环节,提高水费收取率,进一步推进水费收缴方式改革。自2005年以来,全市陆续实现由供水单位直接向用水户收取水费,且收缴的水费主要用于对支渠及支渠以上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既保证水利建设有稳定的投资来源,又使农田基本建设由被动变为主动。
第二,积极推进农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从2014年以来,根据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盘山县把建立用水户协会,作为解决支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第三,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组织形式。几年来,我们不断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事一议”的组织方式,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民“议”,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大多数村民意愿;二是要真“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而不是搞形式;三是要公“议”,议完之后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村务公开。
三是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在农田基本建设上我们始终坚持了两个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珍惜民力;二是坚持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改变过去就农建抓农建的思维定式,把农建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的重要环节,而且干一块成一块,不搞花架子。
四是多方筹资,增加投入。坚持以“农建为社会,社会搞农建”为指导,坚持国家投入、地方政府投入、集体和个人投入一起上,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吸引多元资金,增加对农建的投入。对于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我们坚持把效益放在第一位,做到以效益定项目,以项目定投资。积极整合有关农业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计其功、捆绑使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部门联合、资金捆绑,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等办法,整合现有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国债、扶贫、土地整理等涉水项目资金,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同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走“民建、民有、民营”的发展之路。
五是政策激励,创新机制。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每年都根据各县区、乡镇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工程任务的予以奖励;未完成任务的,取消杯赛参评资格。市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大禹杯”竞赛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对在杯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区及乡镇进行表彰。
六是舆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加快水利建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精神,宣传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和重点,着力做好典型宣传,以“大禹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0年奋勇拼搏,30年硕果累累,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彻底解决和改善干旱、洪涝、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实现“大禹治水”精神在新形势下的与时俱进,让“大禹杯”竞赛活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进程中持续发力、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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