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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341
 盘锦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决算基本情况
    (一)水利局工作职能
    盘锦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水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2、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
    4、组织指导全市水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
    5、承担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和跨县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表,监督实施国家和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
    6、组织指导市内河流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7、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减灾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   盘锦市水利局本级
    2、   盘锦市水资源管理局
    3、   盘锦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
    4、   盘锦市水政监察支队
    5、   盘锦市湿地保护中心
    6、   盘锦市河务管理处
    7、   盘锦市双兴水利管理处
    8、   盘锦市南水北调水利管理处
    9、   盘锦市谷家水利管理处
    10、盘锦市芦苇科学研究所
    11、盘锦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三)机构人员情况
    盘锦市水利局人员编制207人,在职实有人数191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6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94人。合同制退伍兵22人。
    二、     盘锦市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355.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935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74万元。
    2、其他收入126.56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350.9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未完工,工程款未支付。
    (二)支出总计25919.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95.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87万元。
    2、项目支出24123.95万元,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防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结转和结余资金578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782.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  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财政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盘锦市水利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591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46万元,项目支出24123.9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5919.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科学技术支出7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0万元,农林水支出23226.55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76.23万元
    (1)科技条件专项支出38.67万元,主要用于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和房屋维修。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7.56万元,主要用于辽河河口水质改善与湿地生态修复技术集成项目支出和辽河三角洲湿地监测与示范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9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4.41万源,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对个人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2)抚恤5.11万元,主要用于伤残补助支出。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694.0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个人(直补)的补助支出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补助支出。
    (4)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11.36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补助和小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560万元,用于水田节水改造工程支出。
    5.农林水支出23226.55万元
    (1)农业支出28.7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病虫害控制支出及其他农业支出。
    (2)林业支出1642.7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林业事业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的支出及林业技术推广、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政策制定宣传、其他林业支出。
    (3)水利支出21444.03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49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2.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水法宣传项目的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辽河干流整治工程项目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802.0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及辽河、凌河工程项目的支出。
    水土保持支出412.9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的支出。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与水文地质检测、盘锦市第四系地下咸水体运移监测及编制水资源公报等项目的支出。
    防汛支出4098.08万元,主要用于度汛工程、辽河凌河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的支出。
    农田水利支出3802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补助工程项目的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支出。
    水利安全监督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的支出。
    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水质检测项目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10360.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开支的人员、公用支出及辽河凌河退耕(林)还河工程项目的支出。
    (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利项目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128.9万元。“三公”经费2016年实际支出92.68万元,(其中用非税收入列支的“三公”经费支出39.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9%,增加原因是新增三家二级单位。
    五、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万元,比上年增加2%,增加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其他公务用车7辆。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旅差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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