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全市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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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市水利局局长宗克昌主持召开全市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推进会议,对开展此项活动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上,市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上一周全市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各县区、经济区水利局局长分别汇报所属辖区上一周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情况,并对下一步河道垃圾治理工作做出承诺。四个督导组负责人对所负责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最后,宗克昌局长对下一步我市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应继续围绕八个结合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即河道专项治理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宜居乡村建设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生态河道建设及湿地环境管理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防汛抗旱工作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巩固辽河凌河综合治理成果相结合,河道专项治理与油田油区环境整治相结合。二是河道垃圾清理应无死角、不遗漏。不仅河道内垃圾要清理,河道外的垃圾也要清理;不仅主要河流垃圾要清理,其它小河流、沟渠、库塘垃圾也要清理。同时要强化与环保、公安、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重点加大村屯交界地块、旅游景区、水陆相交地块河道垃圾清理检查工作。三是应做好河道垃圾清理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周例会制度。四是应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各督导组要积极推进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是应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河道垃圾清理活动成果。建立专项治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网格化河道管理机制,使河道管理常态化,真正还群众一个“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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