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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辽东湾新区海洋与农业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一局,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的通知》(辽水安监〔2016〕2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水利局、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加盖公章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利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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