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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将“十二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工作完成情况、“十三五”工作安排以及2016年工作安排上报市局。
一、报送时限
2015年10月25日
二、具体要求
1.对“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总结要突出重点、突出亮点、文字简练,并以翔实数据说明,主要指标预测到今年年底;2016年工作安排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十三五”工作安排要具有指导性、宏观性和前瞻性,要有具体目标、任务及重大项目,并与“十三五”规划衔接。
2.材料并送采取纸质及电子文档相结合的形式。电子文档发送至slfuhong@163.com;纸质文档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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